本所榮登智慧局2025年1月商標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0大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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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榮登智慧局2025年1月商標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0大事務所
上班前,你或許會走進 7-11 買杯咖啡,早餐想來點簡單的蛋餅,於是選擇了 弘爺,午餐決定放縱一下,踏進 麥當勞,下班後想放鬆追劇,便打開 Netflix。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充斥著各種商標,而這些商標的存在,正是為了讓消費者能夠輕鬆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。
一般而言,雖然商標法並未明文分類,概念上通常會將商標使用區分為「維權使用」與「侵權使用」二種態樣,此觀商標法第5條立法理由第二點:「商標之使用,可區分為商標權人為維持其權利所為之『維權』使用及他人侵害商標權之『侵權』使用兩種樣態。」可知
福蛇迎春!亞律全體同仁敬祝大家新春愉快!